【反修例】記協聲明譴責警方多次阻撓採訪 驅趕記者嚴重損害新聞自由
發布時間: 2019/09/04 12:44
最後更新: 2019/09/09 11:12
反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爭議不斷,香港記者協會今日(4日)發聲明,譴責警方7日內多次阻撓記者於公共交通工具採訪的行為,包括831太子站及油麻地站、9月1日東涌站及調景嶺站、9月3日九龍灣截查九巴事件,斥警方禁止傳媒在場拍攝,屢以阻差辦工等指控驅趕記者,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。
記協聲明指,警方在上周六晚(8月31日)派出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,本港多間傳媒機構的新聞工作者,包括記者及攝影師在場拍攝期間遭警方無理驅趕,封閉兩站阻止傳媒入內,令警方在站內之行為缺乏傳媒監察,亦導致大量未能確定的消息廣泛流傳,令社會不同持份者之間本已脆弱的信任再受打擊。
於9月1日黃昏,警方到東涌站月台搜查,禁止傳媒在場,一度把已進入升降機的記者扯回大堂,到警方搜查完畢後,方准傳媒落月台採訪,令市民無從得知警方的搜查情況。
同日晚間,有記者於調景嶺站採訪警方搜查乘客期間,亦有警員以惡劣的態度阻礙已表明身份的記者進行採訪,喝斥「邊個話畀你聽採訪呀?」最後更對記者進行搜查及搜袋,令記者無法順利工作。
至9月3日晚上,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一架九巴時,記者表示可站在巴士兩側座位不阻警方工作,惟警方仍叫所有記者下車,然後在巴士四周包圍設防線,更以可能涉嫌阻差辦工為藉口,要求傳媒退後十米,以致記者無法了解之後車廂內發生的事情。
記協表示,警方7日內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執行職務時,禁止傳媒在場拍攝,甚至對傳媒作出拉扯動作,更屢以阻差辦工等指控驅趕記者,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,妨礙記者履行第四權天職。
記協嚴厲譴責,警方嚴重踐踏採訪權的行為,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,並再次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即作出行動,制止警方濫用權力的情況。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日(3日)在警方記者會上指,在衝突發生時難以分辨真假記者。謝振中指,警方與很多傳媒合作都「好有默契」,又指專業記者不會影響警方行動,同時深信記者在工作時不會違法。過去兩個多月,警方處理示威期間或有需要推進,可能因溝通不足,因此記者就企位問題出現衝突。
記者於記者會問及有記者於太子站被驅趕、被稱呼「黑記」時,謝振中回應指如有需要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。
撰文 : 勞佩欣 記者